为进一步规范交警执勤执法,10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专门下发了《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加强全省交警队伍管理十项规定》。其中强调,严禁下达罚款指标,严禁将罚款量作为考核标准,严禁将经费与罚款量挂钩,严禁将工资待遇与执法量挂钩。民警和单位负责人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情节给予免职、禁闭、调整工作岗位、停止执行职务、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构成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郑州晚报)
【网友议论】
昆山麻将机:关键要执行啊。
星痕:文件是好文件,真正落实才是最难的地方。不只是交警部门存在这个情况,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就没有任务指标吗?
白发翁:依法执法,国家才有希望,人民才能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