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为期两年的车辆运输车联合执法行动;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动,超载车辆重量限值下调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国家五部门对治理超限超载的统一部署,9月21日,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我省相关部门共同启动新一轮联合治超专项行动。本轮行动持续时间长、力度大、执法更趋严格,旨在从根本和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现象。
本轮联合行动中,将开展为期两年的车辆运输车联合执法行动。目前运输乘用车等车辆的物流用车普遍存在非法改装现象,对公路通行安全造成很大隐患。根据部署,从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将重点加强对车辆运输车生产、改装、销售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管。从9月21日起,我省将全面禁止车辆运输车中的“双排车”通行,并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更新改造不合规车辆运输车,到2018年6月30日,全面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 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同时,我省还将开展为期1年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从2016年9月9日至2017年8月31日,交通、公安部门将重点整治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和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本轮专项行动的最突出变化,就是依照相关规定对超限超载车辆总重量55吨上限值进行下调。 2016年9月21日起,交通、公安部门将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即6轴及以上车辆重量限值为49吨,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其中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对存在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将实施“一超四罚”,即分别对货运车辆、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予以处罚。同时,还将尝试推进信用治超,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同时,我省将重点加强矿山、水泥厂、港口、物流园区等货物集散地排查,强化源头监管,并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据省交通运输厅介绍,新一轮更加严格的治超专项行动,最终的目标就是要基本杜绝货车非法改装,基本消除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有效遏制农村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