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至6月,山东省济宁市纪委组成8个巡察组对市经信委等16个市直部门单位进行了第三轮集中巡察,共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177个,发现问题线索7件。现已初步整改问题83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
为加强对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查处部门及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济宁市纪委积极探索加强党内监督渠道,整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力量,于2014年11月探索建立了巡察工作制度。目前,已开展了3轮巡察,共巡察市直部门单位40个。巡察中共发现问题334个,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处理的问题3个,移交问题线索32个,已立案1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约谈22名市管干部。
为充分发挥巡察结果的作用,增强被巡察部门单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促进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市纪委实行了对巡察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度,通过约谈夯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今年9月,针对第三轮巡察16个市直部门单位中发现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违规发放补贴、班子不团结,以及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市委同意,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对问题突出的6个被巡察的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单独约谈。
下一步,市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跟踪回访、开展“回头看”等方式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