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察带一辅警可履职
据介绍,职责权限是立法的重点和核心。除履行国务院、省政府规定的职责外,深圳还对现行法律法规作出变通,对勤务辅警的职责权限作出创新性规定,将目前必须要由两名警察执行的部分权限变通为一名警察带领一名辅警即可履职,真正解决警力不足问题。
意见稿提出,在一名警察的带领下,辅警可以履行以下六项职责:110警情现场处警;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抓捕、押解违法犯罪嫌疑人;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实施查封、扣押、强制检测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员、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重点招政法院校毕业生
有市民担心,赋予辅警执法权后,其执法质量难以保障。为保障辅警履职,意见稿规定,从事执法工作的辅警,主要是部分勤务辅警,应当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持证上岗,确保执法主体适格。此外,意见稿还对勤务辅警配备使用警械装备规定进行了变通:勤务辅警在履行职责期间,可以配备警棍和安全防护装备,驾驶警用汽车、摩托车、电瓶车和电动自行车等警用交通工具,但不得保管武器和警械。在履行巡逻、检查、抓捕、押解等职责期间,遇有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情形,可以使用警绳、手铐等必要的警用器械。
在辅警的招录环节,相关部门也将进行把关。意见稿规定,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按职位参照招警程序公开进行。为确保队伍素质和活力,重点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要求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勤务辅警年龄在20至30周岁,文职辅警年龄在20至35周岁;应聘执法勤务和技术文职职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与岗位对应的中级以上职称。同时,参照省政府文件规定,明确辅警职级从高到低设为一至六级辅警,各职级间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
待遇高于其他临聘人员
据了解,目前辅警普遍待遇较低,导致其流动性较大。其中,省政府文件规定,辅警薪酬标准由各地区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自行核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意见稿则提出,辅警在公安机关工作,面临与警察同样的风险和压力,收入理应高于其他单位临聘人员。“改革后辅警队伍素质大幅提升和立法后赋予一定的执法权限,应当建立与其队伍高素质和承担职责相匹配的薪酬体系,如果薪酬标准起点太低,难以招聘到高素质人才,满足执法的需要。”法制办介绍,结合深圳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拟建议按照不低于深圳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核定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