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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反馈报告
发布时间:2016-09-01 16:24 | 来源:人民日报


   8月31日,受国务院委托,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立国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了《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

  李立国介绍,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指出,有些地方和部门对老龄问题缺乏战略思考,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思想准备和应对能力不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体制机制不健全。为此,各有关部门通过宣传引导、出台政策、完善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到420元。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快推进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2016年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指出,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为此,各相关部门通过加强规划、完善配套措施、推进医养结合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指出,目前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力度不够。为此,各有关部门通过专项支持、推进改革试点、落实优惠政策等措施,建设更加公平开放的养老服务市场。

  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指出,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明显低于城市,存在的问题更加突出。为此,各有关部门通过加强照顾服务、加快设施建设、引导多方参与等措施,进一步解决农村养老服务发展问题。

  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指出,养老服务专业护理人才培养严重滞后,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为此,各有关部门通过加强专业建设、岗位培训、政策激励等措施,努力提高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的数量和质量。

  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提出,要创新机制,创造条件,推动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为此,各有关部门通过优化参与环境,搭建参与平台,拓展参与途径等措施,动员引导老年人广泛参与社会发展。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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