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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6-08-31 11:34 | 来源:新华日报


   8月中旬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和平、赵鹏分别带领执法检查组,分赴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等地,就《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各地实地查看污水处理项目、农村连片整治工程、水源地原水水质安全保障等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太湖水污染防治实施情况的汇报。

  史和平、赵鹏充分肯定各地在贯彻实施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方面所做的努力,指出要提高认识,增强依法治太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树立“流域一盘棋”的思想,统筹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要严格执法,进一步贯彻落实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依照条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转型升级;要积极贯彻新环保法,强化各级人大的监督职能;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要扩大公众参与,注重社会舆论监督。在新一轮治太工作中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为实现太湖水质根本好转和生态持续改善做出新的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及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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