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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投诉不重视 执法队长受处分
发布时间:2016-08-26 14:54 | 来源:信息时报(广州)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穗纪宣) 油烟扰民引街坊不满,群众连连投诉,执法队长只当耳旁风,最终受处分。日前,广州市纪委公布了荔湾区5个“为官不为”问题典型案例。

据介绍,荔湾区始终坚持聚焦问题、多措并举、持续加压,积极构建“四风”问题暗访、查处、追责、曝光、测评“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切实防止“为官不为”问题反弹回潮,取得明显实效。今年以来,荔湾区组织明察暗访61次,发现作风问题164个,问责226人,其中,查处“为官不为”问题73个,追究93名人员责任。

5个“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1油烟扰民投诉无果,执法队长受处分

2013年以来,群众多次投诉荔湾广场南塔下九路段商铺油烟扰民问题,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华林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原队长梁光翘未依法对群众投诉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导致油烟扰民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梁光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违建问题不处理,两人被问责

2013年5月至2015年9月期间,群众多次投诉金花街辖内大塘基8号之一违法建设问题,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花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原队长韩国雄、综合业务一科科长黄镇杰长期未组织调查处理,也未按时落实区政府针对相关违法建设作出的处理决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韩国雄、黄镇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推进重点工程不力,负责人被处理

2016年以来,荔湾区城建开发总公司负责人刘子才在负责推进市政府重点项目汇成花园6、7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既未组织制订工作进度计划,也未针对存在问题制订有效整改方案,导致该项工作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刘子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延误公租房审核,两人被处理

2015年8月至10月期间,荔湾区昌华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工作人员麦嘉伟、泮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李彩珍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公租房审核工作,导致相关市民无法按时参加公租房摇号。麦嘉伟、李彩珍受到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5落实消防排查不力,被通报批评

2016年6月,荔湾区金花街和平社区未严格按照街道消安办的要求,按时报送辖内场所消防排查情况,未能掌握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商铺信息。荔湾区金花街和平社区居委会主任毛玉勤、治保主任韦春香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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