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7月20日电 (张婵)7月19日,湖北省环保厅通报了湖北省今年上半年的环境执法情况。今年1至6月,湖北省实施行政处罚的环保案件共812件,罚款金额达8233万元,部分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改善。
今年上半年,湖北省严查重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立案1169件,实施行政处罚案件812件,同比增长3.44%,罚款金额约8233万元,同比增长64.79%。其中湖北某化工企业因私设暗管超标排污被处以2196万元罚款决定,成为湖北省环保历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
问题突出的应城市老府河水质也得到了改善,今年4月至5月,湖北省环保厅对应城市开展了驻点执法,造成老府河水质超标的赛孚工业园内25家企业目前已按要求整体实施停产整治,园区内正抓紧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预计10月份通水试运行。
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队长蒋茂芳坦言,尽管湖北省的环境执法工作今年上半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少数地方依然存在环境执法骗送偏软,新法新规不会用、不敢用、用不好,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如沙洋县一玻璃制品公司因未批先建和超标排放等严重环境违法问题,于2015年8月被勒令停产。四个月后,该企业居然死灰复燃,在改头换面并更名后,仍继续非法生产至今。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湖北省按照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2件、查封扣押案件71件、限产及停产案件27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41起、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9起。但全省没有一个市(州)用足《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有三个地方还出现了“零办案”的情况。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李瑞勤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严格严厉严肃抓好新环保法的贯彻实施,不断提升全省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多项执法检查的成果,建立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全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湖北省环境保护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