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即日起,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7月5日,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在南昌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桃莲出席会议。
据悉,这是首次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包括:政府及相关部门环保责任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开等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环保监察执法,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会后,执法检查组将赴景德镇、上饶、宜春进行重点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