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7部门发文——
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海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确保衔接过渡期金融支持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金融服务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的融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一城两地三园”融资支持体系,做好对粮食和生猪、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融资保障,强化对热带特色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推动农业与旅游、互联网、康养、民宿等领域的融合,支持共享农庄、乡村民宿、休闲农业、休闲渔业、特色加工、农村电商等新业态。
《意见》明确,强化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金融供给,推动乡村绿色金融发展,做好城乡融合发展金融服务,加大金融对海南农垦“八八”战略的支持力度,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金融支持力度。
此外,优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方式,畅通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大力支持我省5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企业上市(挂牌)发展;支持涉农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充分发挥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避险功能。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继续在全省推广试行防贫综合保险,通过保险方式防范和降低农村居民的返贫致贫风险。
同时,还要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水平,持续完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记者 王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