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2019年3月15日,随着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栗战书的庄严宣布,2900多名人大代表在上午的闭幕会上投票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其中包括采纳海南代表团建议,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立法调研、起草相关工作。这意味着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正式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提上国家立法日程。
按照中央部署,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2018-2020年是海南打基础的阶段,需要完成关于自由贸易港目标模式和制度、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方案。
2020-2025年,则是海南建制度阶段,需要完成初步建立自由贸易港制度、形成较完整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实施方案、全国人大完成“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程序等多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