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01月02日 星期四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天津全面实行“双总河(湖)长”制
发布时间:2020-01-02 11:07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天津1月1日电  (记者靳博)日前,记者从天津市水务局获悉:天津市决定全面实行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双总河(湖)长”制,由市委书记、市长同时担任市级总河(湖)长,各区区委书记、区长同时担任区级总河(湖)长,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同时担任乡镇(街道)级总河(湖)长。

  据了解,党政主要领导同时作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天津全市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将进一步完善天津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增强党政各部门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的协同合力,调动各级河(湖)长巡河、管河、治河、护河的积极性,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现代化天津提供有力支撑。


  《 人民日报 》( 2020年01月02日 14 版)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2019年全国票房642.66亿元,国产片… 国家级地下水三维自动化监测网首次… 2019年11月份工业利润增速由负转正… 中国文联开展文化进万家活动 陆东福:推进智能高铁服务标准化常… 盐城成为长三角供沪蔬菜面积最大城…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取得重… 联勤保障部队探索建立新型军事运输…
推荐文章
中化能源引入超百亿元战略投资 四部门出台App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 墨西哥各界积极评价习近平主席2020… 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举办“深耕友…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指出全球碳排放量… 土耳其议会将就有关出兵利比亚的议… 中老铁路供电项目开工 印巴互换核设施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