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08月31日 星期一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检察官业绩考评负面评价领导首先要承担
发布时间:2020-08-28 11:04 |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8月27日电(全媒体记者 邱春艳)以上率下也要体现在承担责任上。考评不能只考普通检察官,追责要从领导追起。这是8月2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抓实业绩考评、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传递出的信息。

工作质效如何评价,检察官最有发言权。此次会议特别强调,在业绩考评过程中,要坚持严管厚爱,尊重检察人员的主体地位。会议要求,业绩考评从方案设计到具体实施都要引领检察官积极主动参与,实现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转变。要完善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严格区分办案质量瑕疵责任与故意枉法办案责任,严追责与重保障都要到位。对检察官的负面评价乃至追责,首先要看部门领导是否尽责、院领导是否从严履职。负面评价领导首先承担,以上率下,严格管理才能服人、服众。



责任编辑:高鹏
最新文章
活跃在黑暗中的另一个“互联网” 四川仪陇县通报人社局错别字事件 … 检察官业绩考评负面评价领导首先要… 三部门:将严惩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 6000多人“云养猫”被骗,该批的不… “村霸”判了,群众心安气顺!贵州… 山东省检察机关打造检察官业绩考评… 川音教师疑涉招生腐败被带走调查 …
推荐文章
习近平阐述新时代治藏方略,要点全… 山东省海阳市人武部组织民兵讲解员… 今年前7个月刑事检察“案-件比”为… 服贸会将举办论坛及洽谈活动190场 成渝高校联盟联合制定建筑与桥梁结… 政法机关打造政法领域改革新亮点 在“开放课堂”中体会实战实训 海南省重点项目今年累计投资逾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