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黑案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贵州省安顺市两级法院始终将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从严从快审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9年,贵州省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安顺全市安全感达99.19%、满意度达98.55%,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
健全完善机制,促进高质效审判
2018年12月,西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克云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并当庭宣判。当消息传回西秀区宋旗镇张坪村,村民们自发聚到村口放起了鞭炮,对于这个结果,他们已经期盼很久了。
提起张克云,张坪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通过贿选当选村主任的他不仅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侵占集体资金,还拉拢潘某、胡某等人成立黑社会组织,在张坪村及周边村寨称霸一方,进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组织卖淫等犯罪行为,欺压残害当地群众,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破坏当地社会秩序。
立案后,法院整合审判资源,集中优势审判力量,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坚决做到“快审、快结”。2019年2月,张克云案二审宣判。至此,村民们再也不用怕被“村霸”滋扰了。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顺法院涉黑恶案件审理周期平均45天,案件的“快审、快结”得益于安顺法院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全面规范执法办案运行秩序,得益于法院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精准理解法律政策,精准认定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条文。
安顺中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全市法院员额法官指导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细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双向移交和规范处置办法》《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等21项制度措施,有效提升了扫黑除恶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扫黑除恶案件高质效审判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6月底,安顺中院2020年3月底前立案的涉黑恶案件结案率为100%。
坚决深挖彻查,堵住“漏网之鱼”
2018年,安顺中院在办理何德发涉黑案件过程中,发现了一名“漏犯”秦定飞,尽管其极力进行掩饰,但随着案件抽丝剥茧,秦定飞与何德发之间“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事实逐渐暴露。
经查,秦定飞在所入股的酒店给何德发安排安保负责人的职务,定期发放工资,并通过“炸会”的方式,为何德发提供数十万元的经济支持,何德发多次表示“秦定飞的事就是我的事”。2016年,秦定飞在索取高利贷过程中,指使何德发黑社会性质成员暴力索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2020年6月28日,安顺中院二审判决秦定飞犯参加黑社会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9年5月,安顺中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法院民事庭、行政庭、执行局等部门对正在审理、执行以及已经审、执结的涉被告人起诉及申请执行的案件开展调查,一旦发现蛛丝马迹,坚决一查到底,确保“六清”工作稳步推进。
截至2020年6月,安顺两级法院通过案件排查线索130条,通过信箱、电话等方式及时接收群众举报线索26条,未结线索均转市扫黑办、市公安局核查中,有效提升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整体防控能力。
延伸审判职能,推进综合治理
贵州磊豪矿业有限公司与原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幺铺镇歪寨村村委会签订协议,利用歪寨村荒废石材生产砂石,磊豪公司每年固定给村委会10万元人民币作为发展村居经济资金。韦达庆等人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多次怂恿、指引村民到磊豪公司堵路、闹事、打砸设备等,逐渐形成了有组织、有预谋的宗族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先后到磊豪公司聚众滋事、堵路、打砸二十一次,并在公安机关对韦达庆采取强制措施后,采用拉横幅、堵大门的方式向当地政府施压,与出警民警发生冲突,影响极为恶劣。
2019年1月8日,安顺中院二审对以韦达庆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宣判。判决生效后,安顺中院向幺铺镇政府发送司法建议,建议从完善工作联系机制,加强法治教育和宣传,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三方面入手,使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
根据司法建议内容,幺铺镇政府在法院的帮助下,对村居两委人员全面集中审查,审核处理52名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并建立了村(居)两委换届“负面清单”和“联审机制”,全面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同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召开寨老会、院坝会、政策宣讲会,利用广播、宣传栏、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开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学法用法、乡村振兴等宣传教育,使歪寨村村风民风有了根本转变。现如今,歪寨村成为了远近闻名的乡村旅游村,村民们的年收入大大提高。
安顺两级法院坚决落实“一案一建议”,全市两级法院共提出司法建议49条,收到回复43条,坚决防止出现由“乱”到“恶”、由“恶”转“黑”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安顺中院 张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