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山东枣庄中级人民法院线上快审快结,成功调解一起企业合同纠纷案件。案件一方当事人身处外地,受疫情影响,参加诉讼有诸多不便,但又急需回笼资金。枣庄中院民四庭副庭长孙晓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互联网法庭系统审案。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双方通过网络“面对面”,充分展示了证据,表达了诉讼意见,都同意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释法和协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案件全程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从庭审到调解结案仅用了10天时间。
“我们全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表示。3月份,全省法院互联网开庭数达到1.1万余件,其中,各中基层法院院长带头利用互联网审理案件,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近日,一起案件的成功调解,让山东某变压器有限公司得到了喘息机会。这家公司是新泰市重点企业,因资金周转需要借款600万元,后对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但该公司目前正准备复工复产,这起诉讼给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了不小困难。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新泰法院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通过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最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约定600万元借款及利息分三年付清,缓解了被告企业资金压力,确保了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山东法院专门出台十项措施,明确要妥善审理合同纠纷,加强调解工作,促进从根本上化解纠纷;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合同履行的时间、方式、程度等因素,公平合理确定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对于执行案件坚持文明善意执行,确需查封冻结财产的,优先选择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实施查控;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时,坚持有利于企业复工复产的原则,妥善把握执行时机,灵活采取执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