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身背7条人命的“亡命鸳鸯”,是不是“天生犯罪人”
11月28日,身背7条人命、潜逃20年的犯罪嫌疑人劳荣枝在厦门一商场内落网。20年前被处决的法子英和劳荣枝这对“鸳鸯杀手”的恶行,正逐渐浮现在世人面前。
劳荣枝、法子英身上的“反社会人格”
回顾当年,法子英与劳荣枝是在一场婚礼上相识。法子英是九江当地的小混混,曾因抢劫罪被判刑。而劳荣枝刚刚师范毕业参加工作,是当地一所小学教师,且身材苗条,容貌姣好。谁也料不到这二人的结合,却开启了一场以杀人为业的世纪孽缘。
1995年法子英因犯事携劳荣枝离开九江,前往深圳。后司法机关查明,1996年至1999年,二人在南昌等地用色诱的作案手法实施绑架、勒索、抢劫等犯罪,前后残忍杀害七人。他们既谋财也害命,穷凶极恶,作案后不留任何活口。
而据媒体报道,其中一个受害者陆中明,仅仅是法子英从市场上随机带回来,为了向被绑架勒索的另一名受害者证明“自己敢杀人”。
1999年,二人在合肥作案时,法子英被警方抓获后被执行枪决。而据当事人回忆,在法庭上,当法官问法子英是否有忏悔的意思时,法子英表示丝毫没有。
而劳荣枝呢,在被捕后那一抹“媚笑”更让人心有余悸。在她的脸上,看不到任何愧疚和悔恨,仿佛社会的道德和法治观念,在她的身上完全失效了。也因此,有人根据二人的长相重提“天生犯罪人”的观点。
“天生犯罪人论”来自被尊称为“现代犯罪学之父”的意大利学者切萨雷·龙勃罗梭。龙氏原为一名军医,后调任精神病院工作并担任监狱的狱医。通过医学实证研究,龙氏发现,罪犯的一些生理、心理特征异于常人。例如,在生理特征上,天生犯罪人的颚部异常发达,下巴向上突起,脸颊上有肉褶皱,眼角外部有鱼尾纹等等。再如,在心理特征上天生犯罪人痛觉缺失,视觉敏锐,病态虚荣心,易激怒,迷信等。基于以上研究,龙氏提出“天生犯罪人论”。
该理论认为,生理、心理特征决定一些人从出生时就具有犯罪的天性,这种人在社会中必然会实施犯罪,对他们而言,犯罪不是自己的选择,而是与生俱来的。
但这种观点无论是在逻辑上还是在实际案例中,都受到了广泛的批评。不难想象,如果“天生犯罪人论”果真具有科学性,在科技发展的今天,只需采用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便可轻松发现和预防犯罪。但目前来看,这恐怕是天方夜谭。
“反社会人格”背后仍有社会原因
近年来,每遇恶性案件,不少人均会提到“天生犯罪人论”。的确,一些恶性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存在常人难以理解的反社会人格,当这种反社会人格无法被合理解释时,通常就会归于“天生犯罪”。
但实际上,这种归因不仅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犯罪者的主观恶性,也往往阻碍了人们对犯罪原因的深入挖掘。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法子英的犯罪或许与他充满劣迹的成长轨迹有关。仅上了三年小学后,法子英便辍学了;15岁那年,他因抢劫流氓被劳教3年,出来后很快又因抢劫、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后来改判为8年。
正如被抓后,他在接受警方讯问时供述称,自己就是“吃绑架这碗饭的”,宛如将杀人当作职业,“赚钱就要不择手段,杀人只是为了灭口。”可以说,教育上的缺位,让法子英少年便步入歧途,并且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自我强化,最终成为一名极其残忍的杀人犯。
而劳荣枝的犯罪道路又不同,她受到良好的教育,毕业后成为一名教师。在其年仅19岁时,劳荣枝认识“坐过牢”的法子英后,对他产生了钦慕“英雄式”的崇拜,并与之相恋。
可以说,年少轻狂时错误的人生观和恋爱观,让劳荣枝陷入与法子英共同犯罪的泥潭,直到万劫不复。劳荣枝的残忍可以说是附庸性的,不仅老邻居,还有她在中专学校就读时的校友,都对劳荣枝的犯罪感到震惊和难以置信。而当年侦缉犯罪的科技水平有限,犯罪数量相对增多,则是大背景。
因此,仅凭长相就断定这对“亡命鸳鸯”是天生犯罪人自然站不住脚,但在他们身上,我们清晰地看到,青少年时期的家庭、教育、三观对人生轨迹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一个崇尚法治、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环境,也同样可以对人生起到及时的矫正作用。
总之,在依托大数据、侦查技术化、信息化时代,“劳荣枝们”总有露出狐狸尾巴的一天。深入挖掘其犯罪根源而不是简单地定性为“杀人恶魔”,将有助于有的放矢地进行法制教育和法治环境建设。
□金泽刚(同济大学法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