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对杨某等恶势力犯罪团伙以“套路贷”方式形成虚高债务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强迫卖淫等犯罪一案公开宣判,首犯杨某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强迫卖淫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至12月,被告人杨某纠集被告人陈某根、陈家某、王某、葛某(另案处理)等人形成了以杨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针对未成年人、在校大学生及刚入社会的青年,以“套路贷”方式形成虚高债务继而通过暴力、软暴力手段讨债,其中还强迫1名未成年少女卖淫还债,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后相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某、陈某根等人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强迫卖淫罪、聚众斗殴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近年来,苏州两级法院每年新收民间借贷案件数量一直居于各类民事诉讼案件首位。由于民间借贷交易的不公开、不规范等原因,其中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暴力讨债及伴生虚假诉讼等问题。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五庭庭长吴岚介绍,自今年8月以来,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苏州中院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基础上,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审查甄别和源头治理,精准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整治非法金融活动。
“到2019年年底,苏州市法院将对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已经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并彻底纠正‘套路贷’虚假诉讼。此外,还将全面建立‘套路贷’虚假诉讼甄别机制,至2020年底基本形成‘套路贷’虚假诉讼源头治理机制。”吴岚说。
同时,自今年8月1日起,苏州市法院对尚未审执结和新收民间借贷案件,严格加强审查甄别,彻底切断不法分子利用民事诉讼程序掩盖“套路贷”违法犯罪的通道。
为确保各项工作按阶段完成,苏州两级法院都专门成立“套路贷”虚假诉讼治理工作专班,由各法院院长担任工作组组长,并组织专班人员对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已经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2019年8月1日以来审理的全部民间借贷案件全面排查。
截至2019年10月30日,根据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公安机关已经查处的“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关联案件查询及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和群众的举报投诉四类线索,苏州市两级法院共排查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63911件和2019年8月1日以后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7332件,并对其中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再审立案609件,已通过再审驳回出借人诉讼请求的“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358件。(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张茜倩 丁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