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浙江:大检察官办理一起重大杀人案
发布时间:2019-10-28 09:51 | 来源:检察日报


10月25日,浙江省高级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罗建其故意杀人案。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贾宇出庭履行职务,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李占国担任审判长。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驳回罗建其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定,1999年8月10日,被告人罗建其为帮助其父亲实现操控村务选举之目的,在浙江省仙居县某村级选举会场,故意挑起事端,持刀行凶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作案后潜逃18年,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该院依法审理后,于2018年12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建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罗建其不服,上诉至浙江省高级法院。

二审期间,贾宇带领办案组成员查阅了全部18册案卷,核实和补充了相关证据,针对原重伤鉴定书存在鉴定程序违法的情形,申请进行重新鉴定,在复杂的证据中梳理出关键事实和争议焦点。

贾宇发表出庭意见,指出本案被告人罗建其经事先商议,持刀捅刺致两死一重伤的客观性证据到位,言辞证据充分,故意杀人罪定性依法有据,不存在防卫情节。同时,法律既要考虑对被告人的温情,也要考虑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温情,罗建其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大,罪行极其严重,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充分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主要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合议庭评议,浙江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采纳了出庭检察员的建议,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将对被告人罗建其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被告人和被害人亲属到庭旁听。(记者 范跃红 通讯员 韦佳)

 
 


责任编辑:桑妮
最新文章
重庆“黑老大”现场指认检察官为保… 成都市加快探索创新 新时代信访工… 移动支付越来越普及,但有些商家却… 西安高陵:依法监督对一起刑事案件… 天津市纪委监委:严查打听干预案情… 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宝祥… 安徽:一上诉案终审维持死刑原判 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对一起重大恶性故…
推荐文章
欧空局未来三年重点投资深空与月球… 补给舰首次接受民船补给 “随营军校”加速孵化新型战训人才 强军路上,树起“生命线”的时代标… 打造“空地一体”的战斗小组 当海军10950天,老兵第一次登上军… 北约实战部署“联合地面监视系统” 武器进口变出口 印度转型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