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5年依法纠正重大冤错案42件63人
发布时间:2019-10-23 14:02 | 来源:法律与生活
《法律与生活》综合消息,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2014年至2019年6月,全国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28.3万件,判处罪犯709.9万人。
报告指出,全国法院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1.9万件,判处罪犯22.5万人,全国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坚决遏制毒品问题蔓延势头。出台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司法解释,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61.3万件,判处罪犯61.9万人,重刑率达22.2%,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1.6个百分点。
法院严惩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性侵害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4.6万件,出台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司法解释,严厉打击偷盗婴幼儿等行为。会同公安部等出台意见,严惩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员等妨害安全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涉高空抛物坠物刑事案件,加强司法大数据研究,推动完善保障群众“头顶安全”的制度。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范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连续9年下降。
依法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陈满案等重大冤错案件42件63人,并依法予以国家赔偿,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8051件。依法宣告324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86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2015年,依法裁定特赦四类服刑罪犯31527人。2019年,依法裁定特赦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等九类服刑罪犯23593人。
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9.4万件20.7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中管干部140人。对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行备案审查,一律上网公示,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自2018年1月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国法院审结涉黑犯罪案件1088件12387人,生效873件9168人,重刑率达54.9%;审结涉恶案件9771件54754人,生效7302件39459人,重刑率达24.1%。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财产与犯罪所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惩治力度。依法审结生产销售瘦肉精、地沟油等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1.6万件、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1万件,审结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和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犯罪案件2.2万件。
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犯罪。健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和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探索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禁止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被告人从事特定职业或进入特定区域。
依法惩治危害校园安全犯罪。法院坚决依法严惩针对学生的暴力犯罪,对罪行极其严重、群众深恶痛绝的一批杀害伤害未成年人的罪犯依法核准并执行死刑。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会同有关单位出台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定,发挥审判程序配合制约作用,落实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要求。推动完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制度,强化侦查、检察机关对非法证据的审查和排除职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
报告指出,当前刑事审判工作还存在刑事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刑事审判风险压力明显增大,刑事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困难。
下一步,全国法院将加大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力度,注重发挥罚金刑的惩罚和补偿作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研究出台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准确把握未经批准进口仿制药的罪与非罪界限,认真落实疫苗管理法,对涉疫苗犯罪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严惩制售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犯罪和脱贫攻坚领域腐败犯罪,依法严惩侵害留守妇女儿童、危害校园安全、妨害公共交通安全、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促进解决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
责任编辑:吴荫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