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机制运行、“人、案、物”执法要素管理、刑事下行案件、重点信访案件……这些都是浙江宁波公安规范执法大巡察的重点。
为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去年以来,宁波市公安局成立规范执法巡察组,开展规范执法大巡察,对全市县级公安机关所有业务大队、派出所、监管场所“解剖麻雀”,力求不放过一个问题、不漏过一个环节。
近日,宁波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黎伟挺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宁波公安借鉴政治巡视巡察制度,通过两到3年时间巡察全市所有县级公安机关基层所队,全面检查基层执法办案问题,既全面体检、找准症结,又开好“处方”、对症下药,形成一套直插最一线、覆盖无死角、评查多角度的执法巡察模式。自去年启动以来,已巡察5个县级公安机关,实地走访44家派出所、25个大队、4个监管场所,确保见人、见事、见案卷,查纠执法办案问题1213项,有效推动了宁波公安执法质量、执法能力、执法公信力提升,探索了一条执法监督新道路,形成了执法管理新样板,纵深推进了法治公安高水平建设发展。
宁波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何英鸽介绍说:“巡察组平均一到两天依次驻点一家基层所队,实地检查执法办案区、案件管理室、涉案财物管理室的硬件建设和运行情况,形成最直观的评估。同时,与一线办案民警面对面交流办案详情,保证了案件评审精准客观。”
巡察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案卷、网上执法巡察、实地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检查办案区、案管室、物证室“三位一体”硬件达标情况,入所人员、案卷、涉案财物规范管理情况,刑事下行案件、重点信访案件等办理情况,执法信息系统应用、执法规范化制度落实等情况,确保覆盖接处警、受立案、侦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结案等执法全链条。
据统计,经巡察5个县级公安机关,巡察组共计对所队主要负责人谈话141人次;抽查警情11903起、备查案卷1142份、未破案件1210起、电话回访群众275人次;抽查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4987起、案件同步录音录像209件;检查涉案财物8624件;调查办案区进出人员4119人次、回放办案区监控2015小时;评查刑事及行政案件762件、信访件116起;发放问卷1285份。
除内部“全身体检”外,巡察组还走访检察院、法院,了解案件“出口端”的检法意见,“内外结合”评估被巡察单位的执法办案情况。
规范执法大巡察在从严巡察的同时,突出从严整改、从严问责、建章立制,已然形成了执法办案新面貌。
宁波公安充分发挥执法巡察“利剑”作用,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作出责令纠正、限期整改、取消年度法制荣誉评选资格、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等决定。其间,共明确相关分局重点整改单位3家、追究执法责任13人,力争“追责一人、警示一片”。
此外,对被巡察单位严格落实领导“挂号制”、问题“销号制”和按月“交账制”,建立问题、责任、任务“三张清单”,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逐条逐项、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倒逼执法主体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提升、“三位一体”建设深化。
北仑分局在2018年4月被巡察时,执法办案重要环节未使用执法记录仪问题突出,而在2018年10月“回头看”时,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已基本规范。
杭州湾分局在巡察前的2018年半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巡察后的2019年半年度执法质量考评中,成绩明显改善。
规范执法大巡察带来了一系列正面“连锁反应”,带动执法质量整体提升、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及基础建设更加坚实,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实现了“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