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首次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依法公开审理曾某辉贩卖毒品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该案从立案到判决仅耗时6天。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7月8日22时许,被告人曾某辉收取了吸毒人员文某运人民币600元后,贩卖两小包毒品给文学运。双方交易完毕后不久,先后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从文某运身上搜出到其刚从曾某辉处购买的毒品两小包。经称量和鉴定,两小包毒品共净重0.08克,均检出海洛因成分。被告人曾某辉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且签字具结。
审判员参考庭前收到的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在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后,以被告人曾某辉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宣判后当场向被告人送达了表格式刑事判决书。(记者 翟小功 通讯员 谭碧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