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多万元购房款到账了。”近日,在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住建局的多次催缴下,当地两家房地产公司将拖欠的财政购房款全部缴清,而这得益于奎文区检察院发出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今年4月,奎文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当地两家房地产公司在部分住宅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及时上缴企业代收经济适用住房应缴财政购房款。针对这一情况,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与辖区财政局、住建局进行沟通联系,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并对房地产企业经济适用房项目负责人进行询问,掌握企业情况,同时还协调区财政局同各房地产企业进行对账,最终查清两家房地产企业共计欠缴经济适用房企业代收应缴财政购房款合计2000余万元。
随后,奎文区住建局及时向房地产企业进行传达,先期收回企业代收应缴财政购房款790万元。
7月2日,奎文区检察院向奎文区住建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及牵头部门职责,追回企业代收应缴财政购房款。收到检察建议后,住建局高度重视,先后3次牵头召开了由辖区财政局、房地产企业参加的经济适用住房工作专题会议,细化安排催缴欠款和对账工作,并协同财政部门组织催缴。最终,两家房地产企业先后将1200余万元企业代收应缴财政购房款全部予以上缴。(记者 郭树合 通讯员 玄承瑛 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