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依法快速查办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及行政违法案件。要把联合督查等执法活动的重点放在农村、城乡接合部、校园及周边地区,深挖案件线索,重点办理呈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涉及婴幼儿食品和药品,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实施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
通知要求,宁夏各市、县(区)检察院、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既要开展个案协作,也要完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建设。检察机关可结合“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重点关注保健食品药品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七类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促进依法行政。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涉嫌犯罪案件网上受理、网上移送、网上监督。检察机关要适时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取证,强化侦、捕、诉衔接,提高诉讼效率和办案质量。(记者 单曦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