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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406件
发布时间:2019-11-14 10:25 | 来源:宁夏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锦)11月12日,记者在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打伞破网”主攻方向,集中力量严查重点案件和问题线索,查处了一批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541件,处置2229件,立案406件,处理40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0人,移送司法机关33人。

  我区纪检监察机关查结了原州区马吉村霸案和石嘴山市徐风祥涉黑案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原州区中河乡村民马吉自1982年至2018年3月间,先后侵占原州区中河乡红崖小学、上店子水库管理所并非法储存爆炸物、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侵占红崖村57户村民198.35亩耕地,公然挑战党的基层政权。2019年4月4日,原州区法院判处马吉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原固原县、原州区、中河乡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和单位16名公职人员因失职失责,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以徐风祥为首的涉黑组织,在国道110线麻黄沟治超站附近长期私自设卡收费、多次在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盗采国家煤炭资源以及长期在惠农区组织妇女卖淫等严重违法犯罪。2019年4月28日,惠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徐风祥等51名被告人6个月至24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有7名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充当该黑社会组织“保护伞”,分别受到政务降级、政务撤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其中1名公职人员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有47名公职人员因失职失责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我区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公检法司的协调配合,建立公安、纪检监察“双专班”模式,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对全区已明确定性的黑恶案件查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情况进行“回头看”,深挖“案中案”“案外案”。目前,13个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12个打出了“保护伞”;对101个涉恶案件,已查出背后腐败问题和“保护伞”41件。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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