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进)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纪律作风监督检查不松懈,10月8日,省纪委省监委曝光近日监督检查发现的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4条。
9月25日,玉溪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发现:2018年12月24日,澄江县民政局公款报销应由被接待方支付的住宿费8408元。
9月24日,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发现:2018年12月18日,峨山县双江街道柏锦社区公款购买8套西服发放给社区干部,支出1.8万元。
9月21日,玉溪市华宁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发现: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华宁县水利局公款接待华宁县华溪镇华溪社区6组村民赵某某住宿25次,支出4664元。
9月20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委监委驻州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发现:2019年“六一”儿童节期间,红河州财经学校用工会经费给46名教职工子女发放儿童节慰问金4800元。
9月12日,红河州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发现:2019年“三八”妇女节期间,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工会购买109把雨伞发放给妇女职工,花费1.09万元;屏边县玉屏镇2018年9月29日在第六届工会活动中购置服装每人花费960元,超标160元;弥勒市第二中学2018年1月25日用工会账户资金支付2018年教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费2.205万元,2019年3月22日用单位账户资金支付2019年教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费2.31万元。
9月20日,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交叉检查发现: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作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未报上级机关批准即成立云南鸿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云南华禹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和水利水电咨询服务站,3家单位取得的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及收支两条线管理;2018、2019年,省水科院用云南华禹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水利水电咨询服务站转入其工会账户的48.2万元,用于发放省水科院职工节假日过节费和福利;2019年5月,省水科院在水利水电咨询服务站报销水费、电费、电话费、职工差旅费、打印装订费和租车费共计2.927万元。
9月18日至20日,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交叉检查发现:2019年5月25日,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财务人员在某商场购买4瓶贵州茅台酒(金色豪华),开具发票1张,金额1.032万元;云南日报报业集团老干办报销购买西洋参费用2000元、眼镜费用2142元、医用增效垫费用948元。
9月18日,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文旅厅纪检监察组交叉检查发现:2019年4月3日,省住建厅组织到玉溪市通海县开展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调研,聘请省住建厅退休的原总规划师一同前往,调研时间2天,发放咨询费3000元,超过规定标准;2019年1月16日,省住建厅支付注册建筑师考试劳务费5万元,每人每天1000元,超过规定标准。
加强作风建设、纠治“四风”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欢迎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开设了2019年中秋、国庆监督举报专区,可登录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网址:www.ynjjjc.gov.cn)或拨打电话12388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