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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直播中最吸引观众的是什么?清华研究团队给出答案
发布时间:2019-10-09 16:38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9日电 近日,清华大学社科学院经济所、法律与经济研究组举办了主题为“数字经济中的知识产权与反垄断”研讨会,会议邀请了来自清华、北大、人大等反垄断与知识产权领域的国内顶级专家,特别就数字经济中的知识产权与反垄断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次研讨会发布了由谢丹夏教授带领的清华大学法律与经济研究组的最新研究成果——《游戏直播的法律经济学实证研究报告》,这份研究报告也是国内首次运用法律经济学的实证分析方法,对游戏直播行业的利益分配问题进行研究。

  该报告分析了某直播平台近半年的游戏直播数据,通过计量经济学工具计算出不同主体对游戏直播价值的贡献,发现直播创作者对游戏直播的社会价值具有突出贡献,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其利益,从而激励其原创贡献,更好地平衡游戏直播中各主体的利益。

  报告认为,游戏直播是游戏主播以游戏为主题,基于自己的创造性,加入剧本、美工、音乐、服饰、语言、服装等要素,将自己的游戏操作技术、对游戏的理解与丰富的想象力,借助赞赏与弹幕等直播平台提供的互动方式,建立与不特定观众间的交流,满足观众视听享受与双方交流分享的社交需求的一类行为。

  研究通过直播观看情况、直播创作者收获的关注度、直播创作者的收入等指标衡量游戏直播的社会价值。研究发现,直播的游戏种类、直播时间等因素对游戏直播社会价值的影响并不显著,而直播创作者个人的特征对游戏的各项社会价值均有统计上显著的正面影响。

  根据经济学理论,作为上游的创新者,有可能基于已拥有的知识产权,在与后续创新者的谈判中处于优势地位。相应的,游戏版权授权市场也可能出现拒绝授权、授权时高价挟持等现象,游戏主播、游戏厂商与直播平台之间有时难以成为平等的市场主体,游戏直播创作者的独创性智力成果和游戏直播平台的专有性投资难以得到保护。这可能导致游戏版权授权市场出现失灵,甚至出现部分企业垄断的现象。

  因此,建议可以效仿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中适用FRAND原则来进行许可谈判。适当干预上游市场的主观定价权,参照法定许可或强制许可等手段来保证游戏直播创作者的可参与性,从而更好地激励创作,提升受众福利。

  为了更好地平衡知识产权和反垄断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特别是涉及到游戏直播这样新的事物时,不仅要更好地划清知识产权的边界,也要积极地探索数字经济时代的新的反垄断法工具,以更好地平衡激励创新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这两者的价值,更好地促进社会整体福利。

  对于反垄断领域的经济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吴汉洪指出,在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了的11年中,经济分析在这个实践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反垄断领域的实践与产业经济学有机结合,将是中国未来的一种趋势。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文钢律师指出,游戏直播的权益分配问题可以参考音乐版权法定许可的方式进行,以减少社会经济成本,跨过潜在垄断障碍,但前提是必须对游戏的许可价值施加不同的权重。

  另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孟雁北认为,数字经济为传统的反垄断分析带来了很多挑战。因此,在数字经济领域如何界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垄断,需要新的视角和工具,比如借鉴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或采用新的标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东教授同时提出,可以用新的思路去解决互联网平台经济中的反垄断和利益分配问题,比如通过区块链技术实施共票机制。



责任编辑:张彤 中新网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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