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又来活了。”翻看信息,一条链接出现在胡某的QQ对话框里,他转手就发送给了米某。对他们来说,点点鼠标,充当“删帖中介”,有偿帮人在网上删帖,就能轻轻松松把钱赚到,没想到却触犯了刑法。日前,两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胡某在天津经营着一家网店。2017年,胡某在QQ群里看到有人喊话可以提供删帖服务,他了解到原来还可以靠帮人删帖赚钱,自此开始接触有偿帮他人删除负面网络信息的生意。
胡某时刻关注群里动静,发现有人发布要求删帖的消息,就去联系对方。因其本身也不太懂删帖的操作,所以接到生意后,他就通过网络途径找到可以删帖的人,自己仅作为“中介”,赚个一两百元的差价。等帖子删除后,对方付钱,他扣除中介费后再支付给下家。
今年4月,胡某的下家米某在上海市嘉定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办理米某案的时候,公安机关发现了胡某为他人有偿提供删帖服务的犯罪事实,于是赴天津将其抓获。至案发,胡某共作案20余次,涉案金额7万余元。
经查,“下家”米某也只是中间人,在上海经营一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他同样是通过QQ群了解到可以有偿为他人提供网络删帖服务,因为觉得“挺赚钱的”,于是多次接受胡某有偿删除网络信息服务的请求,通过网络联系他人删除网络信息并向其支付相关费用6万余元。
嘉定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胡某、米某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提供有偿删除网络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人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非法经营罪。(通讯员 童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