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民族资产解冻”为幌子的诈骗案,主犯黎锦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查,被告人黎锦芳曾因实施“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2003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1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又以“民族资产解冻”及“国际三联公司”为幌子,继续在上述地区对2166人次行骗,诈骗金额共计6592715元。
海南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被骗人数众多,地域广且大多受害人为老年人,社会影响面广,危害性大,后果严重。黎锦芳曾因同样罪名被判刑,刑满释放五年内,继续以同样理由和方式行骗,属于累犯、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虽然黎锦芳现属于75周岁老人,但考虑本案造成的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及主观恶性等因素,依法对黎锦芳不予从轻处罚。(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