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宁波市镇海区律师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公布2018年度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对湖州市政府、桐庐县政府、省公安厅等30个2018年度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先进单位予以通报鼓励。
这是浙江自2014年推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以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新成效。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近年来,浙江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前进,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浙江建设的主体和重点,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领域改革,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创建,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体系,争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排头兵,为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掀起学法热潮 推进法治建设
前不久,杭州市桐庐县城市管理局召开中层干部例会,而会前投影幕布上却画风突转,出现几只萌犬。
原来,这是城管局“会前半小时”学法小课堂,这期主题是犬类管理,主要对目前的养犬情况及犬类管理法律法规进行了介绍和解读。以业务培训为切入点,城管局充分利用月度例会、全局大会、法制员月度培训等契机,于会前半小时组织学习,以学法活动带动执法实效。
从业务骨干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升工程成了桐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2014年,桐庐率先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要求各行政机关一把手亲自讲法,截至目前,已组织学法63次,45个部门及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参与讲法。
“领导干部是否具备良好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关乎法治浙江建设的成效。”基于这一共识,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亲身厉行法治。
2018年3月15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施行,明确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杭州市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全市13个区(县、市)政府、36个市级依法行政责任单位以及5个市政府重点工作牵头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职责,开展月度测评工作,并将问题一对一通报反馈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个“亲自”并非纸上谈兵,而是压在肩上的实在责任。
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员“老将”,西湖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建华深有感触地说,“随着法治浙江建设的纵深推进,各级党委政府越加重视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高标准、清单式提出明确要求,在加快打造全面小康全域美丽全民幸福的首善之区的总体布局和实践中谋划法治西湖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统筹推进、层层压实责任,通过月度测评、专项整治、年终考核,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陈建华是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者与见证者:区领导越来越重视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制定实施《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规范,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区各部门、各镇街法律顾问实现100%全覆盖,法治建设的服务和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在城中村整治等中心工作中,坚持法治先行,提供全程法治保障,全力助推镇街创造拆迁整治的“西湖速度”。
除了拆迁整治,西湖区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同样创下了令人瞩目的“西湖速度”:实现率达95%以上、满意率达98%以上;90%以上个人办事事项凭身份证“一证通办”……
浙江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今年1月1日,《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施行,成为全国“放管服”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为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重组执法队伍 减少行政争议
伴随着浙江机构改革的步伐,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于2018年10月组建,和其他省级政府机构所处地理位置相比,这个新部门显得偏居一隅,但却闷声干起大事。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综合执法指导办主任储厚冰告诉记者,得益于执法队伍的重新整合,并专门组建指导办公室,协调解决部门专业行政执法及综合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完善“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
今年6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就整合执法队伍、优化职责配置、明确执法层级、健全协同机制、加强指导协调予以规范,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7月4日,温州市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正式亮相。至此,温州127家具有执法职能的机构被整合成5家,是全省率先组建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并全面部署此项改革的设区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过去一些个体经营户对执法检查颇有微词,“今天工商来,明天卫生来,检查又检查,生意还做不做了?”
如今,行政执法队伍重组后,执法工作一盘棋,跨区域执法不再难,有效解决过去分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老百姓体验感好了,市场秩序也井然了。
浙江省司法厅调研督查处处长桂漪雯说,浙江坚持将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和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开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检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有效减少行政争议。
2018年,全省共公开行政审批结果4312.5万项,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60.5万份。截至目前,全省共有50多万件行政案件适用全过程记录制度。
在宁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啄木鸟”,法制部门审核103件依法由市政府审批的行政执法决定,提出法律意见400余条,相比2017年,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下降5%,行政诉讼败诉率下降88.2%,行政执法投诉数量下降50%。
2018年,宁波市出台非接触性执法工作实施意见,采用“互联网+执法”模式,强化综合执法与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动,这一做法已向全国推广。
今年6月,江北警方就查处了伪造《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许可决定书》案件,将涉嫌伪造建筑垃圾清运许可公文的王某绳之以法。
这是宁波探索非接触性执法的一次实战。在当事人“零口供”情况下,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专案小组,及时启动“非接触性执法”办案模式,调取大量涉案视频资料,实地走访涉案工地、消纳场地、清运车队,制作了相关笔录等证据材料,用证据说话,提升行政执法权威性和执法效能,减少基层执法矛盾冲突。
化解矛盾纠纷 确保案结事了
2015年9月,义乌市挂牌成立全国首家行政复议局。2016年7月,浙江省行政复议局揭牌成立。
浙江以集中行政复议职责、设立行政复议局、创新行政复议机制为主要内容,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行政复议局局长曹水萍说,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行政复议通常扮演“体检医生”的角色,行政复议机关直接纠错的个案,就成为行政机关今后工作指导的最直接教材。对于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行政复议局发出建议书,统一答复告知同类案件的错误,2018年,省行政复议局共发出144份行政复议建议书。
若在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行政行为依据的文件有漏洞,行政复议局给出的建议,还将推动政府规章的修订。
丽水有5位农民,认为政府划定的生态公益林不符合相关认定标准,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局提出了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局向省林业厅了解情况后,发现农民所说确有其事,牵涉到相关管理条例中范围指向不明确、基层划界工作不规范等问题,除去与个案密切相关的建议,行政复议局还建议省人大对相关管理条例作相应修改或解释,从源头上避免矛盾发生。
2018年3月12日,浙江省人大审议通过的《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正式实施,吸纳了上述建议,顺应了新时代对生态建设的新要求。
据统计,2018年,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16万件,同比上升0.8%,办结案件直接纠错率为13.1%。其中,省行政复议局办理省政府本级行政复议案件685件,直接纠错率为9.9%;办理集中承办省级部门行政复议案件621件,直接纠错率为21.6%。
浙江省行政复议局复议一处工作人员赵均利向记者透露,“对于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而言,办理复议案件可能只是稀松平常的工作,但对于申请人来说,可能一生就和我们打一次交道,能否案结事了,就是老百姓对政府形象最直观的打分,我们不仅要努力做到规范,还要尽心。”(陈东升 王春 吴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