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检察院不起诉 两名失足少年考上大学
发布时间:2019-09-04 10:06 | 来源:武汉晨报


“检察官,感谢你们当时做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我儿子今年高考发挥得不错,考上大学啦!”记者昨悉,两名失足少年因检察官给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如今坐在了大学教室里。

今年暑假,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接到小明、小亮(均为化名)及其家长送来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得知两名同学在今年的高考中取得较为满意的成绩,均被武汉某高校全日制本科班录取。

小明和小亮曾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李汉君经过社会调查发现,小明、小亮均系在校学生,以前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这一次是因为交友不慎、缺乏法律意识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两人到案后悔罪态度良好,能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检察官经过详细审查后,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两人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限为6个月,在硚口区检察院与硚口区教育局合作下,在武汉市第一职业学校设立的观护基地内接受考察帮教。考察帮教期间,小明、小亮每周主动上交一篇思想汇报给观护员,检察官定期与两人谈话、回访,督促他们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参加观护基地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同时不定期与其家长、老师进行沟通,随时掌握两人的学习、思想动态。6个月考察期满后,两人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思想更成熟了。

最终,硚口区检察院依法对小明、小亮做出了不起诉决定,同时督促公安机关进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不影响两人将来的升学和就业。

承办检察官表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影响的不仅是他的现在,而是关乎他的整个人生,甚至还会影响他身边人的生活和命运。

截至目前,硚口区检察院已累计对31名涉罪未成年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通过观护基地、学校、社区等多种渠道进行考察帮教,31人都在考察期满后做出了不起诉决定,其中6人考上了大学,其他人有的仍在读书,有的找到了较为满意的工作,没有一人再违法犯罪。(记者 贾雪梅 通讯员 蔡雯)



责任编辑:张彤
最新文章
浙江网红教师被杀案二审开庭 被告… 商标注册便利化让众多企业受惠 多国专家齐聚上海商讨知产保护国际… 两高三部: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 加快立法全力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法治… 摄影作品相关权利法律关系亟须厘清 北京海关查获70余辆走私旧车 我国饮用水源地环境隐患大幅降低
推荐文章
欧空局未来三年重点投资深空与月球… 补给舰首次接受民船补给 “随营军校”加速孵化新型战训人才 强军路上,树起“生命线”的时代标… 打造“空地一体”的战斗小组 当海军10950天,老兵第一次登上军… 北约实战部署“联合地面监视系统” 武器进口变出口 印度转型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