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到看守所宣讲,让我知道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于是,我向检察机关提出了适用制度申请,没想到很快就结案并获得从宽处理。”近日,黑龙江省方正县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刘某在签署具结书时对该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今年4月,刘某在方正县一网吧将他人的皮夹克盗走,衣服兜里有现金278元、白金钻戒一枚(价值3440元)。案发后,赃款赃物被追缴并返还给被害人。该院到看守所向在押人员宣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刘某主动提出了适用该制度的申请。办案检察官与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一同前往看守所,细致、耐心地向刘某讲解量刑情节和可能判处的刑罚,刘某当场同意并签署具结书。
充分利用宣传手段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已是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常态。今年初,黑龙江省检察院确立了诉前宣传全覆盖的工作思路,积极拓宽宣传途径,扩大制度适用。该院制作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认罪认罚具结书》宣传板模板,在该省公安机关、派出所办案区、看守所、检察机关案管大厅及办案区实行全覆盖式宣传;制作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页通”宣传手册,放置在该省看守所监室内,每名犯罪嫌疑人在入所后,都能在领取被褥的同时领到一份“一页通”。
截至目前,该制度宣传已经覆盖黑龙江省150个基层检察院、148个检察室、1565个派出所、582个公安局办案区、104个看守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不断提高,宣传效果逐步显现。(记者 韩兵 通讯员 赵倩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