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信誓旦旦,说离婚全是“为了工作”,还给妻子写了一份保证书。拿到保证书的妻子头脑一热,就跟着丈夫跑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还把财产分割了。谁知离婚办完了,对于复婚这个事,丈夫一拖再拖,最后干脆坚决不复婚。妻子觉得自己明明是“假离婚”,怎么这个婚就真的离了呢?
原来,梁女士和丈夫廖某结婚多年,两个人在婚后共同生育了一子一女、购买房屋三套,登记在廖某名下,家用小汽车一辆,存款和其他财产若干,无共同债务。
之前干个体经营的廖某称自己因为“工作需要”和梁女士离婚,说是“等风声过了”双方再复婚。为了让梁女士相信自己,廖某还写了“保证书”。梁女士因为轻信丈夫廖某“假离婚”的说辞,至婚姻登记部门签署离婚协议,完成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中的一套房产和车辆予以协议分割,子女抚养权明确。离婚后,双方仍一起共同生活,但是此事过去了大半年,廖某从刚开始的同意复婚到过段时间再复婚,发展到坚决不复婚,然后又反复地同意复婚,廖某离婚后要处理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要求梁女士去签字。
梁女士非常苦恼和气愤,这到底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这种离婚能不能反悔?
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培解释,梁女士和廖某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离婚已成事实,除非双方再去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结婚登记。如果双方复婚不成,就是解决双方的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根据梁女士的陈述和离婚协议,仅分割了一套住房和其他财产,另有二套住房尚未处理。
王培律师解释,婚后夫妻共同所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夫妻双方任一人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综合梁女士的情况,王培建议如果通过努力双方要复婚当然最好。如果不成,梁女士不能再接受廖某所谓“假离婚”的说法,不可再签署类似协议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