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院干了10多年,只见过当事人给检察院送锦旗的,像今天这样一家单位来送锦旗,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日前,河南省光山县人防办工作人员将一面写着“不忘初心担当履职情为民,牢记使命携力合作谋多赢”的锦旗送到该县检察院,一旁的门卫老金感慨地说。那么,人防办为啥给检察院送锦旗?
今年5月,光山县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重点对该县国土、人防、城建等领域非诉执行问题进行拉网式线索摸排,旨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
当检察官走访该县人防办时,一起超期执行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据工作人员介绍,河南某置业公司于2011年在该县开发建设某小区,截至今年5月,共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30余万元,后经多次催缴,该公司仍未回复。
检察官调查发现,2018年7月16日,该县人防办曾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同年8月14日作出行政裁定书,并于11月13日向该置业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但之后案件却未能执行终结。
“我们人防办不是不作为,是想作为却没有强制执行权。”在光山县检察院与人防办召开的座谈会上,人防办工作人员道出了苦衷。据介绍,他们曾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眼看着已经过了执行期限,心里干着急也没用。
“去年,县法院进行了大规模清算执行难专项活动,执行力度很大,按理说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啊?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座谈会后,检察官决定进一步展开调查。
果不其然,经过调查发现,该县法院行政庭既下裁定书又进行了执行程序,属于审执不分行为。经过详细了解发现,行政庭确实因人手不足,抽不出力量去执行。当时行政庭也考虑把案件移交给执行局,却因是行政庭自己分内的事,执行局也无能为力。就这样,案件被搁置下来……
6月12日,光山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该案立即执行,并采取有效执行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光山县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十分重视,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解决了审执不分问题,并加大执行力度,力争限期执行到位。
“目前,该置业公司已经缴纳60余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此外,其开发建设的某小区6间共计2000余平方米的商铺也被查封,已进入评估鉴定程序。”近日,办案检察官电话回访人防办时,对方回复说。
为使这起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真正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光山县检察院还积极与人防办、法院对接,共享非诉执行案件信息,促使更多的相对人自动履行义务。
据该县人防办工作人员透露,光山县另外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主动找到人防办,补交了其拖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共计500余万元。(记者 刘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