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3月22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江西省丰城市徐文俊等2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公开宣判。
随着法官彭济晓手中的法槌落下,徐文俊等25人涉黑案正式告一段落。
这意味着对徐可、陈海波、游龙兵等24人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判决部分正式生效,而涉及徐文俊的死刑判决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
对法官彭济晓而言,终于可以长吁一口。开庭前,他用三个多月时间,详细阅卷100多本,案卷几乎堆满他的办公桌。撰写长达500页40多万字的裁定书,花去了他近两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他几乎是每天最早来到办公室,却最晚回家的法官。
“这应该是江西省高院二审案件中有史以来最长的判决文书。”《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见到彭济晓时,依旧能感受到他办结此案后的喜悦之情和成就感。
蒙面砍杀人心惶惶
炎热的午后,丰城市城区河洲街道子龙路一家烟酒商店内,顾客不算多,商店老板娘正忙着整理货柜。货架上的商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当记者问及3年前发生在此的一起凶杀案,她仍心有余悸。
“五个蒙面人冲进来把一个人砍倒在地。”老板娘指着店内过道回忆说,整个砍杀过程不到一分钟,当她反应过来时,那个人已经身受重伤,不能动弹,地上满是血迹。
从那天开始,老板娘连续多日失眠,虽已在此开店有六年之久,但她还是萌生退意,想关店离开这里。
直到此后陆续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相继被打掉,她的这一念头才彻底打消。“现在当地的社会治安状况太好了,我举双手赞成中央扫黑除恶”。
话虽朴实,却折射出丰城市社会治安形势由乱而治的成效。
2016年10月10日晚7时许,丰城市子龙路发生一起蒙面杀人案件。
“由于案发时间正值人流高峰,而案发地与市政府仅有一街之隔,蒙面加砍杀手段极其残忍,一度引发周边市民恐慌。”宜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刘琪波介绍说,为消除该案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江西省公安厅、宜春市公安局迅速派出警力协助丰城破案,并组成“10·10”联合专案组。
随着专案组工作的展开,徐文俊、徐可、陈海波、游龙兵、张昭、肖义峰6名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
刘琪波说,“6名嫌疑人虽陆续被抓捕,但由于他们之间订立攻守同盟,一时难以查清杀人的真实动机”。
刘琪波介绍说,专案组研判,该案可能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系列“江湖”打杀所致。于是,抽调60余名警力组成联合专案组,全面实行提级指挥,同时启动涉黑案件侦办工作机制。
温情执法打开突破口
经过前期侦查发现,徐文俊团伙之间存在一套“江湖文化”,分化瓦解较为困难;还有部分黑恶犯罪嫌疑人有犯罪前科,反审讯能力较强。
如何取得突破,是摆在专案组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方面,专案组按照从人到案、从案到人的工作模式,全面梳理、串并、深挖徐文俊及其他犯罪嫌疑人涉及的社会面违法犯罪事实。”刘琪波告诉记者,另一方面,针对所有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生长轨迹做背景调查,找出这个组织孳生发展脉络;此外,对徐文俊等人所涉足的产业、行业摸排走访,深度挖掘隐藏背后的违法犯罪。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运用人文关怀。”刘琪波说,对徐文俊的审讯,专案组在向他传达警方证据自信的同时,让其感受到执法的文明。
“最值得一提的是,专案组为解决徐文俊孩子照顾问题,变更徐文俊妻子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打动了徐文俊。”刘琪波告诉记者,最终徐某俊交代了10·10砍杀案的“江湖”背景等,并促成案件取得重大进展。
自侦办此起涉黑案以来,专案组通过5个月夜以继日的工作,最终将徐文俊等25名组织成员的犯罪事实全部查清,并于2017年7月5日将25名组织成员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移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
记者在采访中感受到,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检察机关的做法同样可圈可点。
“为确保案件质量,宜春市检察院在侦查阶段便提前介入侦查。”宜春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吴燕告诉记者,公安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立案后,检察院随即成立公诉专案组,并指派一名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
“我们严格审查案件,确保从严打击准度。”吴燕告诉记者,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1名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证据仍不足以认定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被告人否认了涉黑罪名,同时对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两个罪名所涉事实未认定为犯罪行为,追加了7笔违法犯罪事实。
吴燕说,经审查,该组织不断吸纳其他恶势力成员或社会闲散人员,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层级清楚、分工明确、纪律严格。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赌博、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攫取了巨额非法经济利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同时,用所获取的经济利益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维系生存和发展。
检察院审查发现,该组织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了大量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特别是采取阻工闹事、打砸车辆、暴力威胁开发商或承包方等方式,强行承揽工程,对丰城管桩行业形成了重大影响。
为此,2018年3月13日,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徐文俊等25人违法犯罪行为。
法院成立专班同步推进
半个月后,4月1日至4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丰城市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04年至2016年10月,被告人徐文俊纠集被告人丁涛、殷伟、黎小春等人开设赌场抽头盈利,逐渐形成了以徐文俊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徐可等5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游龙兵等19人为积极参加者、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院认为,该犯罪团伙实施的一系列打杀事件,给当地群众带来了巨大的心理恐慌,特别是部分打杀事件持刀持枪在闹市区发生,公然对抗法制、挑衅法制权威,极大地影响了老百姓的正常生活秩序,给社会公共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4月28日,宜春中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窝藏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徐文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徐可、陈海波、游龙兵等24人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及罚金等。
据了解,徐文俊等2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及违法犯罪事实57起,指控罪名14个,卷宗多达124卷,但仅仅用时43天便顺利审结。
这是如何做到的?宜春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孙丰堂给出了答案:成立三大专班,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同步推进。
孙丰堂说,首先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刑事审判骨干组成案件审理专班,合议庭只负责案件审理,法官只做审判中最核心的审、判、写,负责主持庭审、案件评议、撰写文书;同时安排法官助理和法院扫黑办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行政保障专班,全权处理案件审理过程中耗时费力的审判保障事务,确保合议庭法官从行政事务中彻底解放出来,发挥专业优势专注审案。
一审宣判后,徐文俊等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3月22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丰城市徐文俊等2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徐文俊的死刑判决已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