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静乐交警日前在整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中查处一名“牛司机”。该驾驶人不仅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而且涉嫌醉酒驾驶,其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97.5mg/100ml。
7月20日下午,静乐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西林南路华都酒店附近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
19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快速驶来。凭多年工作经验,民警立即示意摩托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在现场,民警远远就闻到从驾驶人身上散发出的浓烈酒味。民警要求驾驶人配合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但驾驶人王某拒不配合。民警遂将其带回交警大队办案区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王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随后,民警又对王某进行了抽血化验。鉴定结果: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7.5mg/100ml,王某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静乐县公安交警大队对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00元、行政拘留3日处罚。
同时,静乐公安交警依法暂扣王某所驾乘二轮摩托车。对王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静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立为刑事案件,后续工作正在依法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