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获悉,为维护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期间场馆及周边区域空中安全,自2019年8月1日零时起至8月20日24时止,在全市区域范围内北纬37°51’29.64”,东经112°32’20.27”为圆心,50公里为半径的区域),禁止实施升放“低慢小”航空器,确保“二青会”禁飞期间杜绝无人驾驶航空器升空引发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对出现违法违规升空情况,公安机关将快速反应、依法处置,严防形成现实危害,并迅速开展调查取证,依法查处。
据悉,此次禁放的“低慢小”航空器具体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等。
同时,根据《山西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 2019年3月1日起实施)相关要求,警方将与太原武宿机场责任有限公司联合树立禁飞警示牌,合力做好武宿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净空”管控工作
太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教导员张俊宝表示,广大无人机爱好者在购买无人机后,请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实名认证并激活后正常使用。如计划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飞行,首先要向山西空管分局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资料包括民航局批复文件、飞行人员证件、飞行计划、飞行区域示意图、公司相关资质等,在获得空管批准后携带相关资料到飞行空域属地公安局进行报备。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摸排情况,目前太原市共有各类航空器775个、具有驾驶维护技能人员66人,符合起飞条件的地点有5处。
附:警方通报有关无人机的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18年8月,山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期间,张某驾驶的无人机因机械故障从高空坠落,砸中一名老人,致使老人受伤住院,后经协商张某赔偿老人5万元医药费。
案例二
2019年3月8日17时40分许,警方接到管辖单位呼延水厂(禁飞区域)保卫部门反映:有人在水厂大门外放飞无人机,已被保卫人员制止。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经查:某广告公司郑某等人受太原市尖草坪区经济转型乡村指挥部委托对全区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拍摄,因导航原因,误导到呼延水厂附近。郑某等人听从保卫人员劝阻停飞,并积极配合调查,提供了尖草坪区经济转型乡村指挥部的证明等相关材料。根据上述情况,民警对郑某等人予以警告,提出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保证书,并要求广告公司立即到相关部门办理无人机登记备案事宜。
案例三
2019年4月5日,在太原武宿国际机场31号跑道附近发现一架无人驾驶航空器,空管部门及时发现并指挥飞机更改起降方向躲避该无人机,避免了一次航空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