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者、推动者,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结合自治区地广人稀的区情,充分发挥大数据互联网优势,以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建设为引擎,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全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该平台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
2018年11月,重新组建的内蒙古司法厅正式挂牌。重组后的司法厅担负着法治政府建设、“三项制度”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推进的职责。而长期以来,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存在行政执法不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缺乏有效监督手段、全区行政执法情况难以全面及时掌握、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落后等问题。为此,自治区司法厅开展了大规模驻在式调研,调研的结论是,用信息化的手段,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破解各类难题。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毕力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我们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中规定的各项具体任务,从8个方面分解为129项措施、231项建设成果,并全部纳入智能化一体平台的五个子平台,用信息化手段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同时,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建设中,始终以问题为导向,以破题解题答题为突破口,突出创新理念。
建立法律法规应用管理平台,辅助政府行政立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通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使用率、知晓率、实施效果的评估,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提供主要依据,解决了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的问题。建立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平台,整合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人民调解等业务,及时了解群众诉求,逆向分析政府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依法履职。
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各级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为了贯彻落实好《条例》,内蒙古司法厅及时开发了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平台。将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进行了详细梳理,划出7个监督点、15项指标,制作26项考核模版放入平台,对每一关键环节进行赋分,形成监督评价分值,对重大行政决策从程序上做到全过程记录、全程监督和材料归档,严格督促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为更好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内蒙古司法厅研发了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通过平台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实现执法案件全过程公示、全过程音视频留痕及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配合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定制开发全国首家移动执法终端(即智能法务通),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信息化程度不高,执法无记录等问题。
一体平台的五个子平台互为依托,互相补充,形成业务高度融合,数据集成共享的一体平台。法律法规应用管理、多元化解社会矛盾、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四个子平台运行的结果,都将以赋分的方式统一推送给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平台,由考核平台综合评价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从而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做到“指标明确、过程公开、结果信服”。
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的建设,破解了以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无抓手,将靠报送纸质材料、召开考核会议等传统的考核方式,转变为用大数据科学精准考核,促进各级政府从体系、效能和行为三个层面对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进行实时、有效度量,真正发挥督促、倒逼、问责、激励作用。通过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指导和服务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智能化手段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