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车辆交给没有取得驾驶证资格的丈夫驾驶有啥后果?丈夫被行政拘留3日,两人分别被罚款2000元。

2019年7月18日11时许,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双辽分局那木斯省际公安检查站民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银白色面包车停在了距离检查站200米的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更换驾驶员,民警立即将该车截停。

民警对车内驾驶员及副驾驶询问,两人均失口否认了停车换人的行为,民警便将其带至检查站做进一步调查。在出示了该车电子监控拍摄时图像证据后,两人这才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

经查,驾驶员王某某(女)当天驾车由黑龙江大庆前往山东济南,途中由于王某某开车开累了,便将车辆交给了其丈夫张某某驾驶。当该车行驶至那木斯省际收费站时,发现有民警执勤,还未考取驾驶证的张某某便将车辆停在了距离检查站不远的应急车道上更换驾驶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王某某将车辆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张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