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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公务致民警轻微伤 审查逮捕引入公开听证
发布时间:2019-07-19 17:01 | 来源:法制日报


对犯罪嫌疑人批捕与不批捕,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打破传统的审查批捕方式,针对犯罪嫌疑人苏某某涉嫌妨害公务一案中引入公开听证程序,举行了一次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

7月15日,听证会由案件承办检察官牛婉宁主持,公安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被害人参加了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办案人进行了案情介绍,原来犯罪嫌疑人苏某某醉酒后在派出所辱骂、殴打值班民警吕某,致其嘴部受伤,导致一颗牙齿被拔出,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

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但是苏某某具有悔罪表现,认为其社会危险性较小;犯罪嫌疑人家属已经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也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已经接到苏某某家属的赔偿。

7月16日,南关区检察院依托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决定对苏某某定罪不捕。

据了解,此次不捕听证会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角度积极教育、挽救犯罪嫌疑人,在听取相关方的意见后,让涉案双方从“背对背”转向“面对面”,从封闭审查到公开听证,通过抗辩式沟通,揭开了审查逮捕案件神秘的面纱,不仅提升了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也拓展了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通过多方监督,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达到处理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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