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延吉市一男子驾车与其他车辆相撞,当交警处理时发现,男子不仅酒后驾车、所驾车辆是报废车,竟还殴打辅警妨碍公务,结果男子被刑拘、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前不久,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园中队接到报案称一辆吉H5***1蓝色东风牌普通低速货车与吉H9***K号白色宝马牌小型普通客车相撞。

发生交通事故后,民警到场后发现货车驾驶员身上酒味浓重,疑似酒后驾驶。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公园中队进一步调查,发现驾驶人韩某,男,汉族。此时的韩某已经醉的不省人事,且韩某驾驶的机动车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犯罪嫌疑人韩某始终不配合执法,并且在询问过程中挥拳造成正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辅警嘴部轻伤。民警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并移交公园派出所。

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犯罪嫌疑人韩某带至延吉市医院进行抽血备查。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犯罪嫌疑人韩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进行检验鉴定,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32.05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韩某的违法行为已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和危险驾驶罪,而且造成他人财产损失。韩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交警部门对犯罪嫌疑人韩某就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