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北京时间定格在2019年7月11日17:03分,在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派出所人民解调室内,五双手紧紧握在一起,五人脸上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一刻,意味着一件历时长达35年的历史遗留纠纷在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五星街派出所的努力下成功调解。
据了解,1984年12月29日,宋某与自贡市某工厂(现自贡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协议中约定:“宋某将自己在厂区内的47平方米房屋以4500元的价格卖给厂里,厂里给宋某提供住房三间和厨房一间,当厂里有条件新修住房时,要优先安排宋某住房,住房面积和住房制度按厂里的规定统一执行。”协议签订后,厂里付给宋某4500元,宋某把自己的房屋交给了厂里,厂里将宿舍提供给宋某居住至今。此房在1995年由抗震办鉴定已成危房,公司担心安全问题便要求宋某搬出危房,另行租房居住。宋某以公司未给自己分配住房为由拒绝搬出。2017年至2018年,该公司先后两次向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宋某搬离该危房另行租房居住,法院均认为该公司起诉的事由不属法院管辖范围,予以驳回。该公司不服向市中院上诉,市中法院维持原判。期间,双方当事人到区有关部门反映,但都未得到满意解决,宋某多次到该公司要求解决自己的住房未果,也曾带人围堵该公司大门被警方劝回。这些年,社区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均无结果。
今年7月2日,社区将此纠纷上报派出所,派出所征得双方同意调解的意见后,便将此纠纷委托给派出所调解委员会的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专职调解员赖静容、冯万超接到任务后,于7月3日下午组织双方调解,调解员耐心听取了引起纠纷的历史根源和各自提出的调解要求,认真分析矛盾的焦点,仔细思考解决矛盾的切入点。初次调解中,双方情绪都很激动,双方条件差距较大,协议难以达成。宋某一方称如果解决不好就要去上访,如果自贡不受理,就到省高院,省高院不受理,就到最高法院去,总有解决问题的地方。见调解不成,调解员进行了安抚,让双方回去冷静,找机会安排二次调解。在此期间,调解员对双方进行情理法的教育,指出他们的过激行为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给自己造成不良后果。通过耐心的劝导和说服教育,调解员就双方当事人各方存在的问题分别交换意见,双方均表示考虑接受二次调解。
7月11日,双方在五星街派出所进行第二次调解,调解员让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坐下来,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述法条,引导双方依法合理地提出自己的要求,最终通过互谅互让,终于让这件历经社区多次调解、两次被法院驳回、封堵该公司未果的老大难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这是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五星街派出所调解委员会聘请专职调解员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是分局“迎庆3号”专项行动以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矛盾不上交的具体体现。调解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非常感谢调解员的辛勤付出,并称赞人民调解为人民做好事,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节约司法资源,值得广泛推广的解决纠纷的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