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江苏省原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兼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林一峰(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林一峰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8年,被告人林一峰利用担任江苏省发改委副主任、江苏省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东海(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东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8年,被告人张东海利用担任常州市规划局局长、常州市钟楼区委书记、常州市新北区区长、新北区委书记、常州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