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李建军受贿案、宁夏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陈淑惠受贿案相继宣判。两人因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10年,并处相应罚金。
从判决书可知,李建军2009年任灵武市市委书记时,陈淑惠任灵武市市长。从他们的受贿经过来看,两人受贿案中的行贿人和行贿单位有大部分重合。尤其是2018年9月,宁夏监察委员会在审查调查李建军违纪违法案件时发现,陈淑惠在担任灵武市市长期间,收受宁夏晨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某某现金120万元且40万元予以退还的问题线索。
书记市长接连案发
2018年5月10日,李建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7年至2013年,李建军利用担任永宁县委副书记、县长、灵武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企业发展、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82万元、英镑1万元、欧元0.4万元。案发后李建军的亲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143万元。
2011年至2012年,李建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工程款拨付方面为宁夏晨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这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某某所送现金共计40万元。2015年底,李建军安排其弟李某某退还余某某40万元现金。
正是这条线索牵出了与李建军共同搭班子的陈淑惠。2010年春节前一天,余某某将装有30万元现金的布质手提袋送到陈淑惠家门口,借过年拉近关系。2011年春节前,余某某又将40万元现金藏在一箱灵武长枣手提箱内交给陈淑惠,请她在道路工程上多关照。为了稳固关系,余春明于2012年春节再次将装有30万元现金的布质手提袋送到陈淑惠家门口。
在李建军、陈淑惠的关照下,2013年下半年,宁夏晨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揽了灵武市临港道路给排水工程二标段,并顺利拿到工程款。
事后,陈淑惠将40万元退给余某某,却没想到这次受贿已为东窗事发埋下了伏笔。
房地产老板送大礼
2008年12月,陈淑惠担任银川市兴庆区区长时,在工作中结识了宁夏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某某。
2009年11月,陈淑惠调任灵武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此时正值正丰公司在灵武市代建城市改造安置房工程。
陈淑惠刚刚走马上任,郑某某便主动找上门,请她在灵武市代建城市改造经济房、安置房建设中提供帮助,并邀请她到其公司正在开发的银川市金凤区馨和苑小区看看。随后,陈淑惠看中了小区内一套230平米的房子,房款101万元。她打电话给郑某某,按照郑某某的安排,送去了50万元购房款,由郑某某为其支付房屋余款51.6608万元。
为掩人耳目,陈淑惠最终以妹妹的名义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将房屋登记在妹妹名下。这套房也为正丰公司打开了承建灵武市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项目的方便之门。
为了在灵武市的工程项目更加顺利,郑某某也开始寻求时任市委书记李建军的帮助。
经法院查明,2010年春节前,郑某某找到李建军,并向其介绍了正丰集团的经营情况及想参与灵武城市建设的愿望,希望给予关照,走时留下了一个装有5万元现金的牛皮纸袋。
2010年下半年,李建军告诉郑某某,他看上了馨和苑一套价值近40万元的房子。郑某某便直接送给李建军家人40万元,让其去售楼部办理购房手续。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3年,李建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建设、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正丰公司提供帮助,于2010年春节前、2010年9月、2013年年初,先后收受这家公司董事长郑某某所送的现金共计135万元。
帮忙套取财政补贴
2009年上半年,李建军去英国帮助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绒业)收购邓肯纱厂,中银绒业集团原董事长马某某在酒店以公司出国经费的名义送给李建军4000欧元。2011年春节前,马某某送给李建军一个装有20万元现金的手提袋,希望李建军多关照中银绒业的发展。2012年春节前,马某某又到李建军家,拿出5万元现金给李建军的儿子,说是给孩子的压岁钱。
投桃报李,李建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生态纺织园区建设、企业发展等方面为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了帮助。
此外,马某某还将围猎之手伸向了陈淑惠。2010年春节前,借拜年的名义给陈淑惠送去5万元现金,请她支持中银绒业发展。此后每逢节假日,马某某都要到陈淑惠处拜访。他先后5次在陈淑惠住宅送给其现金共计70万元,并在陈淑惠办公室送给其英镑2万元、现金20万元。
2010年至2012年期间,陈淑惠利用职务便利在申请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羊绒产业园项目等方面,帮助中银绒业获得财政资金补贴共计2亿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淑惠在担任银川市兴庆区委副书记、区长,灵武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款的拨付、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30个单位及个人折合人民币546.6608万元、英镑2万元、美元3万元。(记者 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