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最近办理的4件“套路贷”涉恶案件,部分人大代表、周边社区居民等参加发布会。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已办理“套路贷”新型恶势力犯罪案8件20人。
当天通报的田某等人“套路贷”涉恶案件中,被告人田某通过其开设或控制的金融公司、典当行、房产中介等,设计借款手续,由同伙边某以典当行的名义招揽急需借款的被害人,以被害人名下房产作担保并签订相关合同。他们诱骗被害人签订远超实际借款金额的借款合同,制造虚假银行流水凭证,典当行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通过上门清房、虚假诉讼等手段,向被害人索要高额虚增借款、违约金,并通过田某控制的房产中介恶意处置被害人房产。目前该院对案件中的1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已有9名被告人被法院判决。
针对辖区“套路贷”犯罪占涉黑涉恶案件57.1%的情况,虹口区检察院指定7名业务骨干专门办理此类案件,部门负责人直接带办、督办,院领导靠前指挥,直接参与案件会商研判、沟通协调;针对“套路贷”案件隐蔽性强、取证难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该院起草并会同区公安、法院签订了《虹口区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工作指引》,就“套路贷”的案件定性、证据标准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统一司法办案标准;与区监察委联合制定《关于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的意见》,与区公安、法院、上海市港航公安局会签《关于涉黑涉恶案件专门移送的规定》,建立线索、案件的专门移送通道,加强提前介入。
同时,虹口区检察院强化“套路贷”犯罪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严、不规范等问题。该院通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等方式予以纠正,对1起犯罪事实未予认定案件提出抗诉,对3名申请变更逮捕强制措施的羁押对象作出不批准决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8件63人,提起公诉15件51人。(记者 林中明 通讯员 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