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25日获悉,继公安部制定出台《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后,北京市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将于2月1日出台实施。
和平年代,公安队伍是一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几乎是时时在流血、天天有牺牲。长期以来,首都公安机关处在维护平安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全体民警舍小家、顾大家,不畏艰难险阻,不惧流血牺牲,忠诚履职、无私奉献。于此同时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袭警、辱警案事件时有发生,仅2018年,北京市公安局就办理侵犯民警执法权威案件1186起,这些袭警、辱警等事件案件的发生不仅损害了国家法律尊严和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也对首都公安民警依法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使命造成严重干扰。
保障依法履行职责 彰显法律权威尊严
为切实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彰显法律权威和尊严,北京市公安局维权办对于侵犯民警执法权威案件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各级维权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构建保障体系、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惩处力度、做实服务举措、强化执法保障等措施,对发生的民警被侵犯案件坚持全程跟进督导,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快速处理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违法犯罪人员。2018年全年,共依法处理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行为人1514人,为首都公安民警依法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使命,提供了全方位支持和保障。
2018年12月29日,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有效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首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北京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共分为六章四十条,从组织及职责分工、维权范围及管辖、依法履职免责、维权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将与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同步施行。
明确11类具体情形 界定案件受理范围
《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应当开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的11类具体情形,明确将网络上发生的侮辱诽谤、不实炒作等侵犯民警执法权威案(事)件纳入受理范围;对于采取殴打、撕扯、拖拽等暴力行为,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审查;对于以吵闹、谩骂、恐吓等非暴力方式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实施办法》对民警依法履职免责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民警执法过错责任的认定主体,细化了执法过错争议处理复核程序,以及做出减责免责认定意见后对民警的保护与支持,明确要求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对民警作出处分、处理。
构建维护执法权威工作体系 保护家属人身安全
《实施办法》提出构建完善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体系,健全完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分级启动、抚助慰问、紧急就医、心理干预、维权正名、新闻发布、联动会商、法律援助、网上维权、工作例会、执法培训以及责任追究等14项配套性、保障性机制。
《实施办法》提出建立民警依法履职免责补偿专项资金,对于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民警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经民警所属单位维权委批准,由专项资金给予补偿。
《实施办法》扩大了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的保护范畴,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侮辱、贬损。同时,明确将外省市公安机关执行支援任务的民警、公安院校派遣配合执行警务活动的学员以及警务辅助人员纳入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保护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