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8日电 (记者张洋)18日,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将外逃11年之久的经济犯罪嫌疑人马某从希腊引渡回国。这是自2015年4月我国首次从希腊引渡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以来,从希腊引渡的第二名经济犯罪嫌疑人。
2004年10月至2006年10月间,犯罪嫌疑人马某伙同他人,在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经营饮食公司为名义,以急需周转资金为借口,采取许诺支付高额利息的手段,骗取社会不特定人员集资款2000余万元人民币。案发后,马某逃往境外。
《 人民日报 》( 2017年05月19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