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综合督查
聚焦“2019年夏季攻势”任务进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等
为推进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压实整改责任,8月12日召开的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综合督查动员会透露,经省政府同意,从即日起,对各市州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为期一周的综合督查。
本次综合督查主要包括: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夏季攻势”任务整治进展情况,各市州党委、政府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的41个问题整改及交办的重点和重复信访件办理情况,长江经济带警示教育片指出的问题和全国及省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等。7个督查组将带着问题清单,直奔现场明察暗访。
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邓立佳表示,各督查组针对督查问题要坚持做到6个“必须”:违法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环境污染隐患必须予以消除,生态破坏必须得到修复,群众的环境合理诉求必须得到回应和解决,整改情况必须信息公开,涉及责任追究必须落实到位。(通讯员 陈颖昭 记者 曹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