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昨天正式启动水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出席执法检查组第一次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宁主持。副市长金湘军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贾凤山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和法律实施情况专家评估座谈会精神,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总体安排。市有关部门单位作了工作汇报。
段春华在讲话中指出,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和我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全面实施的重要途径。我们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监督利剑作用,推动打好我市碧水保卫战。
段春华强调,开展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落实“真监督真支持”的重要方式。一要坚持依法依规。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翔实案例数据准确反映法律法规实施和相关工作情况。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要重点检查转变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政府落实法定职责、贯彻实施法律制度等情况,到一线、查实情,重拳出击,推动问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要坚持刚性监督。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打破砂锅问到底,切实增强监督力度和实效,坚决不走过场。
此次执法检查将采取政府部门自查、委托部分区人大常委会检查、开展第三方评估、分组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暗访、联组座谈等方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