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01月02日 星期四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加强法规监督 常态检查执法 宁波建立地方性法规动态维护机制
发布时间:2019-12-31 11:39 | 来源:浙江日报


法令兴则国治。地方立法在引领和保障宁波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日,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立地方性法规动态维护机制的决定》(下称《决定》),创造性地建立了一整套维护法规权威和实施效果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许多现行有关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已滞后。”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宁波享有地方立法权,有些地方性法规已有多年历史,已经无法适应深化改革的推进,而且实施中影响法规正确、有效实施的情况时有发生,“迫切需要立足法规实施的动态过程和改革发展的动态环境,建立一套地方性法规的动态维护机制。”

为维护法规正确有效实施,《决定》增强了对地方性法规的监督,法规实施情况要定期报告,报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及需要作出重要修改、调整的内容;人大常委会对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也将常态化。

为了让地方性法规能适应形势发展,及时修改完善,《决定》创新了立法机制,施行已满3年的地方性法规,适时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及时将经过评估、需要修改的地方性法规通过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同时,加强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及时查找发现与国家、省相关立法不一致之处,进行清理。

无论是加强法规实施监督还是创新立法机制,均需要一系列相应配套的日常工作条件和力量,《决定》从法规宣传解读释义、法规信息收集、法规维护工作队伍等方面,为地方性法规维护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王丹静、陈立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推动城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 加强法规监督 常态检查执法 宁波建… 茂南区召开2019年国家机关“谁执法… 旌德县应急局多举措加大安全生产监… 北京城管执法部门启动大风蓝色预警… 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执法服务… 唐德智主持召开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挂牌…
推荐文章
时不我待 只争朝夕——把握中国与… 陆东福:推进智能高铁服务标准化常… 盐城成为长三角供沪蔬菜面积最大城… 中俄两国元首互致新年贺电 中俄两… 斯里兰卡总统:斯方愿搭乘中国发展…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取得重… 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在京成立 日韩关系坚冰有望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