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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13 11:08 | 来源:青岛司法
2017年,胶州市被国务院确定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全国试点,作为全省唯一县级市试点,“胶州经验”在全省推广。以“规范权力运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和防范法律风险”为目的,从制度建设入手,构建了“1+6+6+1”制度体系(1套工作方案,6个配套办法和6项工作机制,1个问责办法),全面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三大关键环节,推动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将执法权力晒在“阳光下”。一是覆盖全程扩大公示范围。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将2600余项行政许可、处罚等行为的实施主体、法律依据等信息向社会公示,树立阳光政府的良好形象。二是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运作模式,健全信息录入、动态调整机制,1050项行政许可已实现网上办理,办理时限压缩60%以上。行政审批过程中,创新性地将许可事项生成二维码,实施“零基础标准化”事前公示,申请人“扫一扫”就能查询到办理流程和进度,实现了执法过程的全部公开。三是多方联动用好公示信息。将执法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相结合,把市场监管、税务等负面信息纳入信用体系,打造“一处亮红灯,处处受限制”信用惩戒机制,倒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
(二)全程留痕,为执法行为装上“电子眼”。一是夯实文字记录基础。在行政执法平台开通检察院监控端口,会同检察院联合制定《胶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对案卷进行“月抽查、季通报、年评选”。试点以来,抽查案卷1206件,提出整改建议1600条,下达执法监督意见书15份,有效提升了执法案卷质量。二是抓住案件录入重点。依托信息化技术和执法平台,抓好案件录入,实现从立案到结案的全程网办化、痕迹化。市司法局通过监控后台对执法流程进行实时监督。自试点以来,累计录入案件3200余件,62件因证据缺失等问题被退回整改。三是突出音像记录关键。试点以来,拨付专门资金新增无人机49架、执法记录仪367部、移动终端763部等设备,既规范了执法行为,又为依法履职提供了鉴证和保护。特别是无人机的配备,将土地违法巡查效率提高10倍以上,切实将土地违法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审核,给执法决定戴上“紧箍咒”。执法结果审核,是行政执法的最后一道关口,直接影响着办案质量。在梳理并公开1700余项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的同时,为进一步增强审核力量,胶州市从队伍建设入手,在主要执法部门设置法制科,其他执法部门指定专门科室从事法制审核。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择优选聘18名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雇员,其中11人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配至重点执法单位专职从事法制审核工作,有效提高了审核质量和效率。三项制度试点以来,执法质量和执法效能均得到大幅提升,因行政执法引起的复议、诉讼同比减少9.8%,行政执法百姓满意率上升8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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